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青海省格尔木市茫崖河东地区铜多金属矿普查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
2024 年10月18日
附件:
青海省格尔木市茫崖河东地区铜多金属矿普查项目验收调查表.pdf
青海省格尔木市茫崖河东地区铜多金属矿普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