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天长市永丰镇三元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机械设备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天长市永丰镇三元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机械设备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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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5HDWNA0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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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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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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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天长市******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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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5年3月13日19:00始至2025年4月2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5年3月13日19:00始至2025年4月3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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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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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
数量 |
型号 |
参数 |
租期 |
租金底价 |
交易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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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插秧机 |
1 |
洋马2ZGQ-60DS |
整机尺寸(mm):3293×2096×2330 结构质量(kg):781 最小离地间隙(mm):425 |
3年 |
3万/年 |
0.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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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式拖拉机 |
1 |
麦赛福格森轮式拖拉机MF1404-B |
外观尺寸(mm):4750X2250X2800 最小使用质量(kg):4550 驱动型式:四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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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收割机 |
1 |
全喂入联合收割机4LZ-6.0A(G4) |
配套功率:120马力 适用作物:稻、麦 油箱容积:230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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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无人机 |
1 |
3WWDZ-50A |
T60农业无人机×1,智能遥控器×1,RTK高精度定位模块×1,D12500IE 智能变频充电站×1,DB2100 智能飞行电池×2,冷热散热器×1,RTK网络服务×2年,大疆智图农业版1年,大疆智慧农业平台个人版1年,关怀计划保险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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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权属情况:归天长市永丰镇三元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2、设备已经安装调试完成,并具备使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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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要 求 |
1、 租赁设备的用途为生产经营。 2、租赁设备已经安装定位系统,不得在天长市永丰镇以外的地方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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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先支付后使用。租赁期内,年租金无递增。 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年度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前,提前30天支付。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3个月租金总和。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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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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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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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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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租赁期间,乙方需负责农业机械的管护、维修、保养及运营,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还需确保农业机械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按产品质量要求进行定期保养,甲方有权监督。 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农业机械进行转租、销售、抵押或采取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 3、在租赁期间,乙方需确保安全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培训、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如造成安全事故以及资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在使用农业机械过程中,必须安排持证的专业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因乙方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在租赁期间,乙方需为农业机械投保,并将保单交由甲方留存。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设备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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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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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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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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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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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 |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区域************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农村产权”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银行账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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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咨询(0512--******)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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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4.如出租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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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农村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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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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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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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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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3室,联系电话:0550-******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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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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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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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出租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免责声明 省主体库会尽量完善和提升平台服务,但不保证服务一定满足用户的要求,不保证服务不会中断,不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服务不会发生出错等。对于用户因使用省主体库服务而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服务而造成的用户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省主体库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更好地提升服务,省主体库需要进行服务器配置、系统维护升级。在此期间发生的服务暂停现象,或者由于网络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服务供应故障,应属正常情况,不可视为省主体库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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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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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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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库登记 |
联系电话:******转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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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297(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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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殷工,0550-******(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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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天长市******农村局联系电话: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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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
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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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
《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设备的情况
1.1清单:
1.2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已使用年限、当前技术状态等:__________
设备交付时的质量要求:设备需符合正常使用功能,无重大故障。
第二条 租赁设备的用途
2.1租赁设备用于:___ __
2.2乙方如不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设备,致使租赁设备受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设备受损的费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本合同的租期按照3.2款的规定执行。
3.2租赁期限自__年_月_ 日至__年_ 月_ 日,共计____天。
3.3承租方需要延长租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日内,与出租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租金
4.1租金的计算:
4.2租金的支付方式:
4.3租金的支付时间: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下年度的租金。
第五条 租赁设备的交付及归还
5.1租赁设备的交付时间:__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
5.2租赁设备的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5.3租赁设备的归还时间:___合同期满日起 日内
5.4租赁设备的归还地点:____________
5.5租赁设备交付及归还时须经验收,交付时以乙方为主进行验收,归还时以甲方为主进行验收,同时出具书面验收证明,如设备功能是否正常、外观是否完好等。
第六条 租赁设备的保管、保养和维修
6.1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保管、保养由乙方负责。
租赁期间,乙方应对租赁设备妥善保管、保养。租赁设备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乙方保管保养不善造成损坏、缺失,由乙方保管保养责任方承担责任。需要赔偿时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保险
7.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间的保险事项由乙方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投保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及最低保额要求: )
7.2因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由受到损失的一方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另一方配合。受到损失的一方不得就此向本合同的另一方主张权利。
第八条 出租方及承租方变更
8.1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如数收回租赁设备。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租赁设备,应向乙方支付 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金总额的 %。
9.1.2未按合同约定质量提供租赁设备,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9.1.3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9.2乙方的违约责任:
9.2.1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应向甲方支付 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租金总额的 %。
9.2.2不按合同约定归还租赁设备,应按本合同向甲方支付逾期租金。
9.2.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或将租赁设备变卖、抵押,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9.2.4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将机器设备原样归还给甲方。
9.2.5如乙方违约,需归还设备,甲方取回设备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0.1乙方因实际需要发生变化,可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满前将部分或全部租赁物归还出租人,也可在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租金根据本合同按实际使用数量和时间据实计算。
10.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租赁物,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10.3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