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泾县幕桥路与创业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3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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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3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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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2025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EPC |
项目编号 |
JX-GC-GK-******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12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兴海路1号6栋209室(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省竞舟北路89号竞舟瑞泽商务中心2号楼608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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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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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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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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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5.9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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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胡光辉;设计项目负责人: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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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施工: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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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粤************;DF******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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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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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五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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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宁国中德智造小镇中鼎工业园13.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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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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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宁国中德智造小镇中鼎工业园13.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安吉永宁尔二期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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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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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董铺路******大学城贵安数字经济产业园10号楼5层1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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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0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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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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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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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5.9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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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李魏;设计项目负责人:伍青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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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施工: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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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D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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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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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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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赣能5.7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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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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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有限公司赣能5.7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进贤县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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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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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泰路185号10幢101室(联合体牵头单位)、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汉口西道18号金帆大厦B座5F(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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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0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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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4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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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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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5.8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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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刘奎;设计项目负责人:贾玉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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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施工: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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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浙************;DG******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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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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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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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11.3MW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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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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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有限公司11.3MW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2、******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项目(第一期9.6MWp,第二期0.4MWp)可研、接入方案、施工图及竣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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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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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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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与系统人脸识别人员不为同一人,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资格业绩合同未见合同签订日期,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资格业绩未提供设计任务完成证明材料,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资格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出本项目委任设计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岗位,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7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卜先生,联系电话:0563-238803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 ******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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